經濟觀察報 2019-06-18 19:38:31
在宣布了一年零三個月之后,原定于2018年年底就要成立的一汽奧迪銷售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一汽奧迪銷售公司”)終于有了進展。經濟觀察網記者發(fā)現,在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今年5月22日發(fā)布的“市場監(jiān)管總局企業(yè)名稱核準公告” 中,“一汽奧迪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已經豁然在列。
按照規(guī)定,獲得企業(yè)名稱核準,也即獲得了在登記機關管轄范圍內使用此名稱設立公司的權利。改名稱會保留半年,半年后重新解凍,如果到期后公司仍未設立,可以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延期,最多延期一次(半年)。而根據程序,在取得企業(yè)名稱核準通知書后,既可以到所在轄區(qū)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企業(yè)注冊手續(xù)和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這也意味著,一汽奧迪銷售公司的成立只差臨門一腳了。
截止發(fā)稿時,經濟觀察網記者尚未在杭州市市場監(jiān)管總局的網站上查詢到關于一汽奧迪銷售公司的注冊信息。而奧迪中國和一汽-大眾奧迪方面關于該合資銷售公司的官方信息都止步于其一年前簽署協(xié)議的公告,再無下文。
經濟觀察網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一汽-大眾奧迪目前正在與有關部門就新公司注冊等事宜進行溝通,并就員工隨遷和安置問題進行內部調研和雙向溝通。據悉,介于新合資銷售公司涉及的潛在利益方眾多,因此,前期花費了較多時間進行論證和溝通。該人士表示,目前整體項目進度還都是在計劃中,接下來會進一步做內外部溝通工作。
業(yè)界認為,對一汽-大眾奧迪而言,獨立合資銷售公司的成立對銷售的拉動作用值得期待。但由于奧迪在中國的另一起整車合資項目——上汽奧迪項目也進入關鍵期。因此,此時成立的一汽奧迪銷售公司,也令奧迪在華的合資格局前景更加撲朔迷離。上汽奧迪項目帶來的復雜局面正在被不斷推進至矛盾核心。
2018年3月日內瓦車展期間,一汽集團、大眾汽車股份公司和奧迪股份公司簽訂了兩份合資合作諒解備忘錄,宣布對奧迪品牌在華業(yè)務進行了重組,將成立兩家新合資公司,分別為“一汽-奧迪銷售公司”和“一汽奧迪移動出行服務(中國)有限公司”。
根據備忘錄,合作各方將在2018年成立全新的“一汽-奧迪銷售公司”,該公司為一汽-大眾的全資子公司,將擁有人事、財務、采購等職能,市場反應和決策流程得以更加簡潔高效。按照奧迪內部的說法,該銷售公司本質上就是把現有的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奧迪銷售事業(yè)部獨立出去,單獨成為一家公司。
不過,該公司原計劃在2018年年底成立,卻至今仍未落地。“當時準備都已經完成了,原本是計劃在去年12月成立。”一汽-大眾奧迪內部人士稱。但此后卻一直擱置至目前,“注冊都還沒有完成。”一汽-大眾奧迪另一位人士向記者表示,銷售公司成立尚需時日。
經濟觀察網獲悉,一汽奧迪銷售公司之所以未能如期成立,主要是因為顧及到股東、經銷商伙伴,以及員工等多方的態(tài)度,要最大限度保證各方利益,因此新公司成立的各項準備工作都必須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和溝通。
而此前來自業(yè)界的消息認為,一汽奧迪銷售公司之所以延宕一年多,除了新銷售公司股比、職能權限等方面的博弈外,新合資公司遠離長春,選擇在與上海一衣帶水的杭州落戶,也被認為引發(fā)了一汽方面遠離權力中心的擔憂。按照計劃,一汽奧迪銷售公司成立后,將成為目前階段奧迪在華真正意義上的總部所在。這一設置,與奔馳目前在華的做法相似。
實際上,早在2018年1月,就已傳出一汽-大眾計劃將奧迪銷售事業(yè)部整體搬遷至南方,而杭州在新址評估中位列前茅的消息。去年9月,一汽奧迪合資銷售公司將落戶杭州的消息開始廣為流傳,但據悉由于內部意見難以統(tǒng)一,最終沒有了下文。在2018年11月一汽-大眾奧迪成立30周年時公布一汽奧迪銷售公司落成的計劃,也最終未能成行。
今年4月,有消息稱一汽集團內部已經發(fā)布了“關于成立一汽-奧迪銷售有限公司的通知”。有報道稱,根據網上流傳的內部文件顯示,一汽奧迪銷售公司是一汽-大眾將在杭州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杭州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納入一汽-大眾公司全資子公司序列,一汽-大眾持有100%股權;公司全稱為一汽-奧迪銷售有限公司(暫定名,以工商登記為準),內部簡稱為奧迪銷售公司。但此消息沒有獲得相關方的證實。
一汽奧迪銷售公司是作為奧迪與上汽合資的對價承諾存在的。在與上汽暗度陳倉的合資計劃曝光并引發(fā)一汽奧迪經銷商“起義”后,奧迪作為平衡與安撫對策,在2018年的3月,與其首要合作伙伴一汽簽署了包括成立一汽奧迪銷售公司在內的協(xié)議。
在過去13年里,一汽-大眾奧迪的銷售都由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奧迪銷售事業(yè)部負責。該事業(yè)部在2006年1月成立,并不是一個獨立的機構,而是一汽-大眾的一個組成部分,其預算須經一汽-大眾經管會批準并納入其中,由一汽-大眾控制部流程操作。
而從1995年奧迪以10%的股份占比進入一汽-大眾合資企業(yè)體系以來,成立單獨的一汽奧迪銷售合資公司,一直是奧迪方面的期望。其謀求在新合資公司中,通過奧迪與一汽對半持股的結構,來解決長久以來奧迪在一汽-大眾奧迪體系中分紅較低的問題。不過,按照此前的協(xié)議,一汽奧迪銷售公司是一汽-大眾的全資子公司,股權并未有變化。
但外界一直認為,一汽奧迪銷售公司有望改變一汽、大眾和奧迪三者之間的股比結構。對所有合資車企而言,最大的利益環(huán)節(jié)在于技術和銷售上。因此在銷售環(huán)節(jié),上汽和一汽都有與奧迪成立單獨的合資銷售公司的訴求。上汽方面,按照奧迪與上汽最初在2016年11月11日簽署的協(xié)議,雙方同樣原計劃成立股比50∶50的合資銷售公司,只不過這一協(xié)議只存活了短短半年。而按照一汽-大眾奧迪的股權結構,奧迪在過去30年時間中一直從中國市場獲得10%的利潤,這也是其一直致力于突破現有格局的主要原因。
毫無疑問,成立銷售公司可以實現獨立決策,減少流程,但是如果只是為了這一點而大費周章,意義并不大,因為在過去13年中,一汽-大眾奧迪銷售事業(yè)部的形式已經非常成熟。在業(yè)界看來,只有合資銷售公司中落實新的股比結構,在不改動一汽-大眾股比的前提下實現利益的再分配,才不僅有利于一汽整體上市,也有利于奧迪和大眾改善財務。
不過,一汽奧迪銷售公司在此時獲得關鍵進展、且有望落址緊鄰上海的杭州,令上汽奧迪項目的推進節(jié)奏再生想象空間。因為按照2017年奧迪與一汽以及經銷商方面達成的協(xié)議,奧迪與上汽新國產項目落地的前提,是成立一家奧迪、一汽和上汽三方股權平衡的合資銷售公司——即奧迪在中國的所有產品銷售都都將由這家銷售公司及旗下的渠道網絡統(tǒng)管。
當時的協(xié)議內容為:奧迪在中國實行一個銷售公司管理經銷商網絡的模式,同時將由該銷售公司定義網絡標準,而現有奧迪經銷商都將獲得該銷售公司授權;奧迪公司未來在中國銷售和服務的產品全部在當前的一汽-大眾奧迪經銷商所有的展廳和服務區(qū)域提供銷售和服務。按此理論,不論是一汽-大眾奧迪還是上汽奧迪未來的銷售公司,都將納入奧迪中國統(tǒng)領的銷售網絡——如果奧迪中國能夠做到的話。
而經濟觀察網記者日前從上汽大眾相關零部件配套商處獲悉,上汽大眾已經至少已經對兩款車型簽署了國產配套訂單,且確定第一款國產車型奧迪A7L將于明年投產,這意味著上汽奧迪項目距離啟動一步之遙。
同時,奧迪和上汽高層近幾個月的多次講話都透露出,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準備已經沒有問題,但另一方面也都表示最終上汽奧迪項目的落地不是由任何一方所能決定的。一切似乎已是“萬事俱備”,只待三方共同努力促成均等持股的合資的銷售公司籌備成立。
而此時一汽奧迪銷售公司而非三方合資的銷售公司出現關鍵進展,不得不令業(yè)界對“南北二奧”的格局如何形成再生疑竇。不過值得玩味的是,如果從時間上推敲,成立三方合資銷售公司的協(xié)議是在2017年5月達成的,而成立一汽奧迪銷售公司的協(xié)議是在2018年3月達成的,這勾勒出了奧迪似乎有想法先成立一個兩方合資的銷售公司,待上汽奧迪產品上市再更改為三方持股的可能。
然而,上述這種方式難度也頗大。但另一方面,成立三方合資的銷售公司同樣充滿挑戰(zhàn),渠道利益如何分割完全沒有先例可循,而因為對兩套銷售體系處理不當而造成的前車之鑒卻比比皆是。此前的北京奔馳、奇瑞捷豹路虎等多家合資公司都曾因此發(fā)展受阻。顯然,試圖通過牽手新合資伙伴來擴大中國市場的奧迪,正在走一步險棋。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劉曉林(封面及內文圖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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